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或多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订立的合同;
(4)违背公序良俗所订立的合同;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所订立的合同。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