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担保人为一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的免除范围内,免于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