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建议大家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当然,协商和调解都不成的话,出租人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且解除合同后,出租人依然享有向承租人主张收取租金的权利。因此,遇到承租人无故拖欠租金或是拒绝缴纳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要求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