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私人放高利贷是不会构成犯罪的。高利贷者高于银行的利率过多,与借贷者签订的合同明显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以该合同一般不被法院承认,也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这个放贷者不是放的自己的钱,而是通过违法套取一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再以更高的利率转贷给他人,而且从中获利十分巨大的,就涉嫌触犯高利转贷罪。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