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约束力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告知劳动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也必须事先通知工会。反之,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民主程序建立规章制度,或者建立规章制度后未告知劳动者,那么这样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更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