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发行人更名导致的债权债务承继:
(1)债务承继申请书一份
(2)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更名的批复复印件一份
(3)发行人关于更名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或者持有人大会决议等复印件一份(如有)
(4)债券发行与兑付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
(5)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6)新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7)发行人债务承继公告。
2、公司发行人重组导致的债权债务承继:
(1)债务承继申请书一份
(2)审批部门同意债务承继人承继的批文复印件一份(如承继该债务需要审批的)
(3)原债务人与债务承继人的债务承继协议复印件一份
(4)原债务人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或持有人大会决议复印件一份(如有)
(5)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的新的评级报告复印件一份
(6)担保人同意由债务承继人承继的证明;或债务承继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或债务承继需要变更抵押资产的,提供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如有)
(7)如债务承继人未与中央结算公司签署《债券发行、登记及代理兑付服务协议》并未开立发行账户的,应事先向中央结算公司索取《债券发行、登记及代理兑付服务协议》并签署该协议,同时提交以下发行账户开户材料:债券发行与兑付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8)第3项到第6项材料还需提供PDF格式电子版
3.债权债务承继证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