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一、定义不同。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入股人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第
二、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入股人适用“公司法”。
三、承担的资金不同。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
四、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第
五、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