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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包含哪些特殊的法律义务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2-09-18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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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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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仓储合同包含哪些特殊的法律义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仓储合同有哪些特殊的法律义务
    1、按照约定接受交付仓储物的义务
    规定了保管人的验收义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现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W公司仓库保管员应对X公司交送储存的电子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等进行检验与核查,以确定其处于适于保管的良好状态。
    2、给付仓单的义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第386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仓单是仓储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并以此来代表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利的法律文书。
    3、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
    “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异状通知义务
    规定了保管人的异状通知义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依此规定W公司在对仓储物验收入库后,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义务,以足够谨慎对仓储物进行监督检查。
    5、返还仓储物的义务
    仓储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事由中止合同时,保管人应将储存的原物返还给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不得无故扣押仓储物。关于仓储期间,“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全文
    9 202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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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特殊特征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特殊特征有货物所有权不变、保管对象是动产、保管人员需要有资格、是诺成合同等,双方在对相关物品或者动产达成保管协议时,必须对相关情况进行协商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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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权利存单质押的含义及用途是什么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字面意思上来讲就是把存单作为质押物质押给对方获得一定借款的过程。存单是自然人的一种债权凭证,是存单持有人的一种财产证明。当存单持有人想要现金时,就可以请求出具存单的机构支付存单上所显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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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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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2、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4、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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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下水道堵住楼下有义务配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居住在同一小区内的每一位业主均享有对该建筑物的细分所有权,这种权利不仅包括了对自己所购买的那一部分房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返还权以及处置权,同时,也涵盖了对诸如排水系统这样的公共设施的共有权与使用权。具体来讲,我们可以把这些公共设施理解为整个大楼的“血液”流动系统,无论它被分割成多少个部分,都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尽管这些管道可能被分段封闭在各个业主的私人空间之内,但是它们作为整栋建筑的排水通道,理应被视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当涉及到单元楼内部的主下水管道发生堵塞时,应当由那些共享此管道的住户们共同承担清理责任;而如果问题出现在某个特定单元的下水管道上,那么就应当由该单元的所有住户共同承担清理费用。
然而,如果是小区的主要排水管道出现了堵塞现象,那么这就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来负责处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每位业主在行使自身权利的过程中,必须确保不会对建筑物的整体安全性造成威胁,并且不能够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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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含哪些
1 保管人必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确认寄存人已经交付仓储物。2 仓单必须包括某些法律上必须的记录。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的规定,有八个项目所需的合法记录: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品种、数量和质量的仓库存储,包装,碎片的数量和存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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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司法人私自以公司名义借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法人向公司借款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恰当的处理措施:
首先,如果法人是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话,那么必须严格禁止他们做出任何形式的借款行为;
其次,如果这个法人并非上述人员类型,而是普通的员工或合作伙伴等,此时就需要按照常规的借款关系来进行处理,并且应该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最后,如果法人的借款行为被认定为构成了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那么他将不得不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处理法人向公司借款的问题时,我们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对于属于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严禁其进行借款活动;
第二,对于非前述身份的法人,应当视作常规的借款关系进行处理,依法且依约偿还欠款;
第三,若法人的借款行为构成了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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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2、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4、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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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含量21算酒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酒驾检查过程中驾驶者的血液酒精浓度检测值达到或超过21mg/100ml,通常将被判定为饮酒驾车行为,并面临以下处罚措施:暂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同时处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如驾驶员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行政处罚,那么他在饮酒后再次驾驶机动车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判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及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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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特种作业包括哪些工种
[律师回复] 解析:
1.矿井通风工:这类专业人士肩负着守护矿井通风系统运作的重要职责,他们的任务在于确保矿井内拥有出色的空气流动状况,从而为广大矿工的生命安全以及生产活动的高效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2.爆破工: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爆破工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对矿石施行爆破作业。鉴于此项工作需要相当高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独特技能,因此爆破工需要具备严谨认真的职业素养和熟练精湛的技术水平。
3.电气设备安装与维修工:这些专业人员负责矿业生产所需的电力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以确保矿山生产过程中的电力供应稳定可靠。
4.机械维修工:机械维修工的主要职责是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以确保矿山生产活动能够顺畅有序地进行。
5.信号工:信号工在矿山生产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传递各种信号,以此来指导矿工们和设备的安全操作,确保整个生产流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6.测量工:测量工在矿山生产中承担着地质测量、工程测量等多项重要任务,他们所提供的基础数据对于矿山生产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7.采矿工:采矿工是矿山生产的核心工种之一,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挖掘矿井并采掘矿石,为矿山企业创造经济效益。除此之外,矿山行业还存在众多其他特种作业工种,例如巷道掘进工、井下运输工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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