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问题是工商局和商务部门对企业性质的认定存在分岐,工商局认为中外合资企业再投资,且持股比例低于25%,那么被投资企业无法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种优惠政策,因此认定该拟上市公司为内资企业,而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的创投机构再投资,被投资企业应取得商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性质应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这样问题就出现了,未来企业改制后是股份公司呢还是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呢,企业上市之后该创投机构持有的股份是否应认定为外资股呢?目前,工商局坚持认为企业是内资,将来改制后也不认定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便是“外资企业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吗?”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