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离职,公司没有提供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无法提取,但可以转出。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三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的义务: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4、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