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英、美、法国和奥地利等国,对此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夫妻财产关系适用哪国的法律,由当事人双方自己选择确定。
2.适用当事人属人法。这种做法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允许自主选择法律,硬性规定适用的法律。如德国、日本等国认为,夫妻财产关系与当事人本国法联系最为密切,规定适用丈夫之本国法。有的国家,如一些拉丁美洲国家认为夫妻住所地是夫妻生
3.区分动产、不动产分别适用法律。这主要是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的做法,规定不动产必须适用(或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其对财产(特别是不动产)的处置容易得到物之所在地国的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