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应当认定为工伤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后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相关阅读:【劳动保障常识】工伤认定书如何送达【劳动保障常识】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劳动保障常识】如何申请伤残鉴定【劳动保障常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