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兼营证券和股权么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2-09-23 江苏徐州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
    (七)》里明确,对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的描述,除了“基金管理”以外,还可以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体现私募基金管理特征、及管理基金类别的相关字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管理对象,根据基金业协会提供的《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为: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全文
    9 2022-09-2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1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兼营证券和股权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2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7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3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3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6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77****309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589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321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兼营证券和股权么?
可以的,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里明确,对私募管理人经营范围的描述,除了“基金管理”以外,还可以使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体现私募基金管理特征、及管理基金类别的相关字样。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私募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吗?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私募基金能否发行债券
私募基金是可以发行债券的,发行债券的私募公司又叫做债券型私募基金。债券私募发行是相对于公募的而言,是指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发行债券的方式。这里所指的特定的投资者,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人有密切业务往来关系的企业、公司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券商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
券商可以发行私募基金,但是得先去私募基金管理协会备案,备案通过后才能发行私募基金。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投资款如何退还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公司股东,其对所投资金的收回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这种行为涉嫌抽逃出资,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产生。
然而,股东仍然有权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非股东人士。
然而,若其他股东在收到转让通知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既未作出任何回应,也没有提出购买意愿;
或者超过半数的股东虽然表示反对转让,但同样未能提出购买意愿,那么这些股东均被视为已经默许了此次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5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私募基金可以申购债券型基金吗?
私募基金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实施债权投资,并未违反中国现有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开展债权投资并无不当。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非法运营所得如何认定并追缴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营运收入的确定及追回是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文严格规制与实施的。
具体地说,首先,对于非法营运收益的确认而言,这一流程通常涉及到有关运营行为是否合法以及相应收益属性的严谨评估。
若运营活动并未获得必要的许可,或者严重违背法律法规,且导致了一定的经济利益,那么这类经济收益很可能会被判定为非法所得。
其次,在追回非法营运收益的问题上,违法人员因犯罪获取的所有财物,都应该在判决之后予以坚决的追回或者责令其全额赔偿。
这就意味着,一旦非法营运收益被检定出存在,相关执法机构将会依法采取行动来追回这些不法利益,其中既包括要求违法者自觉将非法所得予以归还,也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追讨。
再者,若当事人不具备支付罚金的能力,人民法院在任何时间内发现其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都应立刻执行收回。
同样地,该条款亦适用于非法营运收益的追回,即若违法者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非法所得,执法机构将持续追踪这些利益直到全部缴清为止。
总的来说,非法营运收益的确定及追回是一项涉及到法律判断及执法程序的复杂任务,必须由具有相应权力的执法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1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挖了几年的鱼塘突然说鱼塘是基本农田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某地经官方鉴定被纳入基本农田范畴,则对该区域的土地运用势必受到诸多法律条文的制约与规范。
所谓基本农田,即受国家珍视且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土地资源,其维护纯粹出于确保国家粮食供应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之目的。
因此,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往往由地方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规划及高效管理。
现已存在的鱼塘若是被官方判定为基本农田的一部分,可能会引发如下状况:
1.土地利用受限:
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通常会对土地的开发与利用施加限制,包括严禁非农建设以及其他与农业生产无关的用途。
2.环保要求提高:
基本农田的保护亦涵盖了对土地生态环境及农业资源的呵护,这可能导致对土地污染、破坏及改变的要求更为严苛。
3.补偿或改造需求:
针对已有的鱼塘,若被划归为基本农田,可能需进行相应的补偿或改造,以满足基本农田的保护要求。
4.法律责任风险:
倘若继续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实施不符合规定的土地利用行为,将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并遭受相应的惩处。
因此,若贵方的鱼塘不幸被鉴定为基本农田,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展开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策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特许经营和加盟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特许加盟合同签署流程包括:
首先,用人单位应向当事人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在仔细阅读并无异议之后,即可视为两方已通过公平、合理的协商达成共识,然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合同盖章,同时,当事人也需在相应位置签下个人姓名;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详细说明与其工作岗位及劳动条件相关的所有事宜,同时,还必须将涉及到劳动者自身利益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公开公示。
具体来说,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特许企业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第二,合同中所涉及的金额问题,务必确保准确无误;
第三,特许经营过程中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四,关于合同转让和终止的相关规定;
第五,关于可能出现的纠纷及其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需要特别留意的事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