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若重新就业的当月一方面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另一方面又由重新就业的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需要您及时将当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以及由失业保险基金为您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退还到失业保险基金,具体手续请您到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
注:您退还的失业保险金我们将作为您未享受完毕的失业保险金剩余期限予以保留,待您再次失业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予以合并计算发放。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您重新就业不满一年再次失业,在新的就业单位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为您办理失业备案手续后,可以恢复您以前尚未领取完毕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