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法定假日并非8天,只有3天,即10月1日、2日、3日,这3天中,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rnrn随同国庆节法定假日一并放假的其它日期,属于休息日,企业可以每周休息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40小时的,应当按照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rn因此,公司国庆期间只是放假5天,其余时间均安排了上班,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还要结合公司工时制度判定。需要结合全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情形,以及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rn劳动部rn《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rn劳部发[1997]271号rn一、企业和部分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否不实行“双休日”而安排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不超过6小时40分钟?rn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按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