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的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的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