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解答客户常见法律问题,按每小时200元之间协商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⑵ 针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案情分析,并提供咨询意见或案件处理方案的,按每小时600元协商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⑶ 在客户办公地址或客户指定地点办理前述事项,按上述收费标准上调50%,在途时间减半计时收费。
⑷ 授受客户委托,协助、出席或参与客户商业谈判,并为客户出具法律意见,按每小时600元协商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在途时间折半计算时间;
⑸ 根据与客户约定,办理其他诉讼仲裁事务或其他委托事务时计时收费;根据事务性质与难易程度,在每小时3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在途时间折半计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