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具体时间规定,根据每个公司的规定来确定,试用期满,继续用工即已经转正。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各类人员用工形式被打破,没有全民职工与集体职工之分,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劳动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视为已经转正。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