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投靠落户需要注意几点:
1、配偶投靠落户,需在津有房(非集体户口)
配偶投靠落户,需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夫妻一方落户在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单位集体户口,配偶则不能随迁落户。待落实房产后,把集体户口迁到自己房产下,配偶可以通过投靠方式落户天津。
2、配偶投靠落户,夫妻结婚满3年
原政策规定,夫妻结婚满十年且双方年满35周岁才可以申请落户天津,现政策放宽,结婚3年且在津有房,配偶便可以投靠落户。2013年及以前结婚的夫妻,今年可以落户,2013年以后结婚的只要满3年就可以办理。
3、配偶投靠落户,农业户口落户政策
天津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别,但设置了3年政策过渡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原农业户口居民在公安机关(农业户口所在地)提交申请材料并予受理的,按原政策执行,配偶为初婚,结婚后便可投靠落户天津(无年龄、结婚年限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全市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结婚3年且在津有房)。
配偶随迁落户怎么办理?
一、配偶随迁落户提供材料
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规范,否则无法办理。
1、书面申请(夫妻双方签字);
2、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5、房产权利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关系证明材料、同意落户证明;
6、原为我市农业户口,在原农业户口所在地申报配偶投靠户口迁入的居民,受理民警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打印“常住人口数据查询详细信息”并加盖民警章。
7、随迁双方婚生子女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DNA亲子鉴定(天津司法机关备案的鉴定机构),收养子女要提供《收养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