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方税费
印花税:合同价×0.05%。
权证印花税:5元/本。
配图费:25元/套;非居住用房130元/套。
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住用房:合同价×0.5%(买方承担)。
权证登记费:80元/件;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300元/件。
二、卖方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
(1)居住用房满五年:普通居住用房:免征;非普通居住用房:(出售价—购入价)×5.55%(境外人为5%-5.05%,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
(2)居住用房未满五年:合同价×5.55%(境外人为5%-5.05%,视房屋所在区县而定);
(3)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出售价—购入价)×5.55%(境外人为5%-5.05%,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
2、个人所得税
(1)居住用房满五年,且为本人唯一一套自住用房:免征;
(2)居住用房未满五年,或产权人拥有两套(含)以上房产:
①(出售价—(购入价+上手契税)—本手营业税及附加—装修费(最多不超过上手房价10%)—银行贷款利息—上手交易手续费—上手公证费)×20%
②未提供完整房屋原值凭证:
普通居住用房:合同价×1%
非普通居住用房:合同价×2%
(3)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出售价—购入价—营业税及附加—出售税费—土地增值税)×20%。
3、土地增值税
(1)居住用房:免征;
(2)花园住宅、非居住用房、法人售房:(售价-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税率;
税率:当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50%,税率为30%,大于50%小于等于100%时税率为40%,大于100%≤200%时,税率为50%,大于200%,税率60%;
(3)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为:房屋购入价+房屋购入时的契税+购入时的交易手续费+购入时的印花税+本次的营业税及附加+本次的中介费(需视房产所在区县而定)。
(4)印花税:合同价×0.05%。
4、交易手续费:
居住用房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5、车位的税费征收标准参照非居住用房。
三、税率和计税方法
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四、减税、免税规
房屋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印花税在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时缴纳,合同在签订时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缴纳。
房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五档:0.5‰、0.3‰、0.05‰、1‰、2‰。适用于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木”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