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级通用的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符合工伤 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
3、交通、食宿费用:按票据据实报销 ,没有票据的,法院酌定数额。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