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被开除不给工资劳动局是可以管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扣劳动者工资的,但是因为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在结算工资时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