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情况,借款人死亡与借条有效期没有直接关系,关键看借条的内容,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在借条到期后三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话那么他的胜诉权就因为时效期满而消灭。还有一个最长期限就是20年,就是说当权利被侵害开始过了20年就不能够再追究了。债务人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法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