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权指定病假条医疗机构,不接受二甲医疗机构病假条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职工突发疾病,就近急救的应当除外。rnrn最高人民法院rn《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n法释〔2001〕14号rn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rnrn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rn劳险字〔1992〕14号rn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