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上海市3年以上常住户口;
2、2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名下均无自有房产);
3、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用北京市5年以上常住户口;
2.申请人需要符合晚婚年龄;
3. 1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低于60000元;
4.家庭总资产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5.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