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了交强险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