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密切协作,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共谋发展的原则,全方位开展合作。
一是联合建立气象农情观测点和服务网络体系,建立以县为主体,乡镇为重点,延伸到村,服务到田(栏、舍、塘)的气象为农服务网络体系。共同推进服务大宗农作物、重点养殖业、设施农业、以及特色农业生产等自动监测站网建设。
二是联合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应对恶劣天气和不利气象条件的联合会商和灾害调查机制,联合开展主要农事活动气象条件影响分析、农业生产形势趋势预测和灾害预报预警、影响评估等工作。
三是联合建立农业与气象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双方制定信息交换目录、形式和流程,实现信息共享。统筹建设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和气象信息服务站(点),共建共享为农服务信息发布平台。
四是联合开展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推广。共同建设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联合开展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示范、实地指导、效益分析和示范培训。
五是联合开展试验研究与科研攻关。依托双方科研试验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围绕种植、养殖主导产业,共同开展农业气象灾害试验、灾害防御和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气象与农业合作协议以及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农业气象指标、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与应对等试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