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卫生食品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