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业务核算分类
公司应当将担保业务与非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与非再担保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对提供反担保或抵押(质押)物(权)的业务予以适当记录。
二、准备金的提取
公司每年末按业务年度担保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责任准备金,按每年末代偿资金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追偿准备金。当责任准备金达到在保资金的6%时,追偿准备金达到代偿资金余额的100%时,可不再提取。责任准备金与追偿准备金均用于弥补担保损失。
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经董事会批准,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普通准备金,用于弥补巨额担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