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
(一)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二)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
2、在起诉重婚罪的诉讼中,搜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