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但是有以下限制:
1、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2、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5、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6、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