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房定金其性质对于商品房认购书为违约定金,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并不能担保契约得以成立,仅能担保当事人积极诚实地订立契约。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违背诫信原则,存在违背商品房认购书或其他缔约过错行为时,方可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对于商品房认购书未确定之内容协商未果而一方拒绝签约,不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出售给乙方,此房产证为: 号。此房出售价总计人民币 万元整。
二、甲方必须确保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存在产权纠纷问题,否则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四、产权过户: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所需过户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须双倍赔偿给乙方购房款,如乙方违约则购房款不退。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