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观点认为,“医生执业资格”就是执业医生法中的“执业医生资格”,只要具有执业医生资格行医的,就不属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医生执业资格不仅要求行医人员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生执业证书”;
第二种观点认为;
第四种观点除同意上述第二、三种观点外,还认为义务人员在正常的工作之外,擅自从事医疗活动,都属于非法行医,仅取得“执业医生资格”还不够,如果没有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生执业证书”而从事诊疗活动,就属于刑法规定的非法行医;
第三种观点认为,而且其执业的医疗机构还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如医务人员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医疗机构进行非法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