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政府
乙方: 村委员会
为进一步搞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发展我镇林果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甲方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给与乙方一定资金扶持,标准为 元/亩,待甲方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二条、乙方组织本村农户搞好果树苗木栽植,苗木自行购买,以栽植 树为主,栽植标准为 株/亩(即株行距 × ?),少数地块无法以亩计算时,可以株数折算;
第三条、在栽植苗木时,乙方要遵循果树栽植管理技术标准,包括挖大穴(不少于 )、栽优苗、浇透水、造树盘(不小于 ?)、涂树干、覆地膜、搞嫁接等,苗木成活率达到 以上,甲方组织林业部门技术人员给与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果树栽植地块要统一规划,成方连片,面积不少于 亩;
第五条、检查验收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春季,乙方组织栽植苗木完毕后,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依照第三条栽植标准进行检查,合格后支付乙方扶持资金 %(即 元/亩);第二次在秋季或年末再验收一次,合格后支付扶持资金的 %(即 元/亩);第三次在第
二年春季验收合格后支付扶持资金的 %(即 元/亩);
第六条、在迎接上级检查时,乙方应组织一定人力、物力,积极给予配合,安排好检查路线、地块等,甲方也将安排人员搞好协作,确保 3
上级检查顺利进行;
第七条、苗木栽植后,甲方负责果树管理技术服务事宜,包括培训、讲座、现场技术指导等,乙方应组织好农户学习,搞好果树日常管理,依照果树生长发育规律,达到早丰产、早见效目标,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第八条、若出现“去年栽树今年毁树、没树”现象,甲方有权追回扶持资金,并追究乙方责任人责任,三年内不再在该村安排扶持项目;
第九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有利发展的原则进行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