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
2、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的;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