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问题孕检报销具体程序:
(一)就医确认手续
1.办理条件与人员范围:
①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②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为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③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2.办理地点:市内定点医院
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医院作为本人生育定点医院。
3.所需资料:
①《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选定医院现场领取填写);
②《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发社保卡者可凭身份证);
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提供此项)。以上②-④资料核实原件存留复印件。
4.办理流程:
参保人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完整无误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
(二)生育就医
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产检或分娩住院的,须主动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及《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第二联,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后,在定点医院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