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提高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利益,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合作条件 掌握纹绣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眉、唇部、眼线设计及线条排列。对五官,色彩搭配有良好的审美观。诚恳、积极地与甲方合作,维护甲方的品牌声誉。
二、甲方权责 在乙方为顾客实施纹绣操作的过程中,甲方提供场地等相关工作便利。乙方如对甲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应与甲方进行沟通协调,以达到乙方满意标准。
三、乙方权责
1、乙方负责提供技术、设备、纹绣用品、后期服务。
2、顾客对所做项目正确护理后,如需要后续服务的(如调整形状、补色)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和顾客发生正面矛盾和言语冲突等,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造成顾客纠纷或退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如因技术服务发生纠纷,应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积极消除负面影响。如乙方对甲方的工作不予配合,甲方可单方终止合作。
四、合作程序 由甲方负责邀约客户,并与客户作前期沟通,沟通无障碍后与乙方衔接到店时间,乙方到店后进行技术操作。乙方不得推迟到店时间,若当天不能到店,应及时联系甲方沟通协商,最晚第二天到店,如仍不能到店,将酌情扣除现金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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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利润分成
1、客人当天消费2000元以上(含2000元) 四六分成,甲方六成,乙方四成
2、客人当天消费 2000元以下 五五分成,甲方五成,乙方五成
3、纹绣师当天自主开发项目(项目需扣除假体、针剂等成本费用),按照四六分成,甲方六成,乙方四成 注:乙方需自发自觉的推销后期修护产品,客人自购后期修护产品不计分成内,归甲方所有。
六、款项收取
1、纹绣价目单由甲方来制定,乙方为顾客设计好眉形、唇形,或眼线,沟通好价格,经顾客满意后,操作前应由甲方开据收费单据,再实施操作。
2、甲方按月结算纹绣师利润分成,每月15日结算上个月的 利润分成。 (若乙方需要,甲方可提供有财务出据的收费单据)
七、终止条款
1、甲方应按时发放乙方利润分成,不得拖欠。
2、乙方不得推销纹绣后期修护产品。
3、乙方不得私留顾客联系方式、对比照片,不得私自联系顾客进行技术操作。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权责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改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