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直接实现抵押权,可以在签订主合同及抵押合同后,将两份合同进行公证,在发生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抵押物。其条件是:
1、抵押担保的范围和数额必须明确;
2、执行文书必须载有“如主债权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抵押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3、抵押合同须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
第一条: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这是强制执行抵押权的相关内容,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