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理的试用期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自由与劳动者通过协商确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的约定并不是随意的,由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会因为用人单位的节约成本等行为享受不到相关的一些福利待遇,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时间。
① 劳动合同签订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② 劳动合同签订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③ 三年以上固定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试用期的时间也是计算在劳动合同之内的,在计算工龄时应当将试用期的时间也包括在内。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的试用期标准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