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每月基本上是5号-25号缴纳上月的社保费用。
因为全国各个地区对于社保缴纳要求不同,在缴费日期上也会有所差异。现在全国各地区社保缴费情况有很多种,单位代缴的一般在发工资的时候就会扣除相应费用,单位进行统一缴纳,个人自行缴纳办理的一定要到个人户籍所在器的社保部门进行缴纳,而且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大险种。
如果社保卡在缴纳期间出现断缴的情况,后期将费用补缴的话,那么社保卡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中间有2-3个月的恢复期,在恢复期内只能在医院进行手工报销,是不可以进行社保卡自动报销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