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案金额大、追回难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关系老百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一旦遭到损失,极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侵吞、窃取、挪用社保基金动辄百万以上,而且难以追回,主要是因为:第一,涉案资金往往被犯罪分子挥霍使用。例如铜陵市义安区检察院查处的区社保局张某(男)贪污、挪用公款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将贪污的280多万元挥霍于赌球网站用于网上赌博,均无法退还。
2、多次作案、长时作案特点突出
由于社会保障领域中救济金的发放均为按月发放和节日发放,发放对象也涉及较广范围的贫困群体,所以此类案件具有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的特点。例如,义安区检察院在2010年查处的社保局张某(女)贪污案中,张某自2006年至2010年,四年多时间里作案数十次,共贪污社会医疗保险金、社会养老保险金共计2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