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与取保候审的不同之处:
1.理念不同。保释,是为了提高公民对抗国家权力的能力。取保候审,是为了打击犯罪。
2.适用的范围不一样。保释,能不关押尽量不关押,保释是常态,关押是例外。取保候审,能关押的尽量关押,关押是常态,取保候审是例外。
3.程序不一样。保释,关押被逮捕的人需要法官裁决。当事人有权申辩。取保候审,逮捕自然引起关押。取保候审需要申请。
4.权利不一样。保释,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取保候审,当事人只有申请权,不被批准没有法律救济途径。
5.重复取保。保释,只有一次。取保候审,可以继续。
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