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用途等,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不符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从上述文件的措辞可见,“住宅做门面经营27年,拆迁可算门面”?对于这个问题文件并没有规定死,因为文件的措辞是“一般”。既然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那么特殊情况呢,当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变通处理。
综上所述:房产证登记是住宅,实际做门面经营27年,拆迁算门面也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