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补助金,这个应该是从劳动能力鉴定级别出来之日起下月支付。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有地区差别。但与首检病历无关,这个找得到找不到都没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局与用人单位交涉,再由用人单位转付给你。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你2012年工伤鉴定为十级,现在辞职不干,除了当时鉴定为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如果当时未曾享受过,那这次一并计入),你还有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公司支付)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原则上自你辞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能办理好,具体标准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的文件为依据。
(另,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原则上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总的说来,你现在辞职不干的话,十级伤残,平均下来三项赔偿3.5万到4.5万元之间。
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