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
四、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于从 年 月 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
甲方: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 (签字)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