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领取社保是男60岁,女55岁。 对于男性年纪在60岁以上,女性年纪在55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时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本用于养老保险花费的支付,个人不负担交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男性年纪在45-60岁之间,女性年纪在40-55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事项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交费年限与失地农民事实上年纪之间的差额即为事实上交费年限。每年所需交纳的花费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有承受。 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受部分从土地赔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交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体比例要合法,政府给钱应在50%以上,集体给钱应在30%左右,个人给钱在20%左右,坚决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交费年限后,能够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得到的土地赔偿费中,提议一部分就业训练专用资本,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 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事项,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肯定的养老保险交费的优惠待遇。同时也应特别注意乡村低保人员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安排,对于失地低保人员,社会保障部门应不分年纪差别,对其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