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但并不是分居两年就必然导致离婚的。
法学是相对来说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因为法律发条虽然看起来只是“行为模式+后果”的简单组合,但具体的适用和解释要从法理和法律体系整体出发,才能理解法条真正的含义和适用方法。
很多当事人会把“分居两年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条款认为是达到一定法定年限即可自动离婚,这是对法条的错误理解,因此本文将围绕“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这一问题分析离婚条件的相关问题。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也就是说自动离婚这个概念是不存在的,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以民政部门的登记和人民法院下达的法律文件为准,不会因为法定的事由发生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无论是分居几年都不能造成自动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本身只是诉讼离婚中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并不直接产生离婚的结果,而是作为诉讼离婚中的一种判决理由。
同时要注意的是,主张因分居两年而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分居,不能是因为工作原因或其他不属于感情不和的原因,在法庭上当事人需要为自己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