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关系因分居而持续满两年且决定离婚之际,涉及的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清偿的总体原则为:对于共有财产,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予以处置;若经过充分沟通仍然无法达成共识,财产的分割问题将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以达到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保障女性合法权益以及体现出无过失方公正待遇的目的。在此过程中,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如有证据能够证实某项债务属于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该笔债务便应当由其本人独立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