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全责 车损险最高赔偿标准的上限还有以下补充:
第三:车辆损失险(主险)1)含义: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是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 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包括暴雨、洪水、等不抗力的自然灾害(地震除外),包括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船照料者)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而对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险种。
2)赔偿内容:包括事故中车辆本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这个险种赔偿责任和上面的三者正好相反。
3)赔偿限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已投保金额作为赔付厘定的基础金额,当符合赔偿的金额5%-15%做为免赔,具体免赔金额如下: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
4)投保建议:车损险的投保标的正好和三者险相反,第三者保险标的是车辆及乘员以外的损失,而车损只保车辆本身因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物流企业的车辆属于高风险车辆,应该投保该险种,在发生事故时保证自己的车辆维修费用能从保险公司获赔,在车辆因事故报废时也能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第四:盗抢险(主险)1)保险含义: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核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赔偿内容:被盗抢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以实际价值为限,当保险车辆全车被盗、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丢失的零部件及附属设备的修复费用。
3)免赔金额:赔付整车金额的80%,有20%的免赔。
4)投保建议:物流企业的车辆由于停靠时间、地点、场所、不确定,发生被盗的可能性及大,尤其是运营类卡车,犯罪份子偷车的原因是为了偷货,连车带货“一锅端 ”这个原因也是整车被盗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物流企业非常有必要对运营车辆购买盗抢险,保证车辆在被盗后,公安机关又无法破案的情况下能及时从保险公司获取赔偿。
第五:车上座位责任险(主险)1)含义:投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导致车上人员的伤亡费用以及施救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内容: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不能超过投保座位数和每座约定的保险金额。具体费用包括:人员的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3)免赔金额: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
4)投保建议:如果物流企业已针对驾驶员或员工购买了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且前述险种的保额足够高,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不建议够买,这样保障范围和保险费一般都更低、更好。
第六: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险)1)含义:当车辆的风挡玻璃和车窗玻璃发生单独破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赔偿内容:根据投保约定,分别按国产或进口重新购置玻璃的实际费用。
3)投保建议:再保险责任中要注意“单独”两字,如果玻璃破碎是其他事故引起的,其它车的车损险里有赔,当物流企业采用的是车况较新的进口牵引车,建议购买该险种,因为重置前挡玻璃的价格还是较高的,尤其是在高速行驶时由飞石、动物撞击而导致的玻璃破碎一般都要更换整块玻璃,这种情况下,可以将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减少自身损失。
第七:自燃险(附加险)1)含义:因车辆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赔偿内容:当车辆因火灾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3)免赔金额:赔偿金额80%,有20%免赔。
4)投保建议:物流企业车辆由于常年处于高负荷状态下运营,经常是人停车不停,连续作业模式,且一般都要超载运营,这就导致车辆经常处理超负荷运转,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尤其是运输易燃、易爆货物的物流企业,更应该购买该险种。
第八: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1)含义:投保本保险后,对保险车辆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附加险中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免赔金额,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保险事故,均给予赔偿。
2)赔偿内容: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其它附加险中在符合赔偿金额内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免赔金额作为赔付内容的险种。
3)投保建议:针对该险种建议物流企业一定要购买,可以只针对车损及三责够买不计免赔险,尤其是三者,因为运营类卡车,比如17米的集卡由于其车型大、自重吨位大,在发生三者事故时造成的人伤和财产损失都比较大,赔偿基数较高,相对来说保险公司的免赔额也会高,购买这个险种可以有效降低自己承担的免赔损失,让自己的赔付责任得到全覆盖,避免物流企业自身还要承担免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