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开除结清工资即可。
公司的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公司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过公示。
公司员工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应当结清工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更无需赔偿,公司员工如果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不够严重程度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或者批评教育,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工作未满6个月应当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赔偿金。